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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院教学秩序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3-06-04 浏览次数:

教学秩序是医学院各项秩序中最重要、最基本的秩序,良好的教学秩序是学院完成教学任务、加强内涵建设、提高教学质量、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保障。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保障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质量稳步上升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,严格教学秩序的规范管理,特作出以下规定:

一、教学管理权限

教学课程设置由教学科专人根据教学实施计划安排,制定每学期课表及实验课表并调配使用各类教室;实验室根据课表提供实验课程所需器具及实验材料,实验实训课由实验中心组织实施,并保证按时开关所辖教室门及其财产安全,保障实验课及多媒体课程的正常进行;学生科组织学生按时上课,负责考勤、纪律及所辖教室财产安全;教学科协调监控各部门教学管理秩序。各部门及时沟通,紧密配合。

二、教学秩序管理责任

建立、维护和保障正常教学秩序,是学院领导、各级管理部门、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共同责任。任课教师是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。辅导员对本人负责管理班级的教学秩序负有直接责任。

各系部、机关各处室要自觉维护学院教学秩序,加强管理。全体教职工、学生要自觉遵守教学秩序,服从管理。学生党团组织、社团组织要做遵守和维护教学秩序的模范。

三、课堂教学秩序管理

1.课堂教学是课程教学环节的主要形式,课堂教学包括理论课、实践课等形式,课堂教学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。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。

2.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,上课不迟到,不早退,不拖堂。上课时应精神饱满,仪态端正。

3.任课教师要切实加强学生考勤工作,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,每次上课必须考勤。教师上课必须携带教材、教案、教学任务书、教学进度表等。

4.任课教师及实验管理人员应按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(含机房、实训室等教学场所)组织课堂教学活动,不得随意更换时间和地点。

5.课堂教学过程中,任课教师和学生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不得会客、不得随意进出教室。

6.课堂教学实行教学日志记录制度,由各班学习委员负责认真填写,客观准确地记录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和学生出勤情况,并于每周五上交教学科。

7.课堂教学过程中,严禁学院任何部门、任何团体和个人随意抽调学生从事其他工作。

8.学生党团组织、社团组织开展的活动,应安排在课外时间进行。确实要占用课堂教学时间的,应有主办单位向学生科(团委)申请,教学科审核,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。

四、停课、调课、补课、代课的规定

(一)关于停课

1.凡节假日、运动会涉及到的停课,均以学院校历规定为准。

2.凡学院、系部临时组织参加的大型活动(涉及全院)需要停课,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,主管教学副院长同意,院长批准,上报教务处统一下发停课通知。

3.凡专业、班级临时组织的活动(涉及专业、班级)需要停课,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,教学科审核,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,教学科下发停课通知。

4.严禁学院任何部门、任何团体和个人随意停课。否则,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,并严肃处理。

(二)关于调课

1.任课教师个人因公、因病、因事请假需要调课,应按照以下程序履行请假手续:

首先由专兼职教师或相关部门提出请假请求,在教学科填写“医学院调停课审批表”,再由教学科负责人签字认可,报二级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,经批准后方可调课。专职教师请假超过一天以上必须经医学院院办审批。最后教学科根据情况及时调整,并通知各部门调整后的上课时间及教室安排,其他部门不得擅自调整上课时间及教室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严禁私自调课。一经查实,学院将按照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》严肃处理。

2.节假日、运动会、学院、系部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要调课,执行教务处下发的调课通知。

3.专业、班级临时组织的活动需要调课,要严格履行调课审批手续。

(三)关于补课

1.因调课造成的缺课,任课教师应及时安排补课。

2.补课由任课教师提出补课时间报教学科安排,再经教学科通知辅导员,由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。

(四)关于代课

1.任课教师因故经批准在8学时以上不能上课者,任课教师所在系(部)必须安排其他教师代课。

2.代课教师由教研室主任提名,主管教学院长批准,填写调课审批意见,报教学科批准后执行。

3.严禁任课教师私自代课,一经查实,学院将按照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》严肃处理。

五、 教学事故处理依据

在课堂教学、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工作中,因本人直接或间接

责任,导致医学院正常教学秩序、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,并造成不良后果,将依据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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